税收是门学问,不是简单的多搞点发票就可以把税降下来那么简单,你那是偷税、虚开,不是节税,是在犯罪的边缘或掉进了犯罪的深渊,被发现的概率大了,你掉进犯罪的深渊就是个大概率,明知这么冒风险,你是不是悠着点,好好把你的财务核算、内部控制、合同签订、税收规划搞好呢?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企业在年底通过一笔捐赠是如何节税的。
捐赠前
该企业2020年实现应纳税所得额预计310万元。
企业所得税=310万元*25%=77.5万元
捐赠后
该商贸企业2020年实现应纳税所得额预计310万元,12月份由于国内部分地区仍有疫情出现,企业随即通过当地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捐赠现金20万元,用于支持救灾防疫。
该企业2020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变为290万元
企业所得税=100万元*5%+190万元*10%=24万元
节税降低税负额=77.5万元-24万元=53.5万元
节税利用的政策一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 一、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二、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 提醒: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的,应及时要求对方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在票据中注明相关疫情防控捐赠事项。该捐赠票据由企业妥善保管、自行留存。企业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物品的,应妥善保管、自行留存对方开具的捐赠接收函。 节税利用的政策二 财税【2019】13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规定: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提醒:这项税收优惠2021年12月31日到期,提醒大家利用好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 打开邮箱,充斥的是各种卖发票的邮件,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卖发票的也是在谋生,只不过是行走在犯罪的边缘,得逞了叫犯罪既遂,未得逞叫犯罪未遂。 ******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在大力推电子发票和电子财政票据,包括2021年启动的电子专用发票,由于系电子形式,电子票面的数据全部进入数据库,按照先进的数字建模可以分析出企业对外开具发票与取得发票的疑点,实现******打击。 以前是上家对多家虚开,除非上家被端掉,牵出下家,否则下家发现难度较大,但随着电子发票与票据的普及以及金税四期的研发启动,无论上家还是下家,都发现出疑点的概率大增。 节税不是暴力虚开,不是核定征收,而是敬畏税法,好好学财税法融合,或者找一家专门机构做好税务筹划。